服務項目單位
新都區新繁鎮金勝鋼木家具廠
地址
成都市新都區新繁鎮蟇水村7社
聯系人
高**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項目負責人:于江君
參與人:譚周婭、黃曉靜、于江君、曹旭、高彪等
現場調查時間
2023.7.2
現場調查人員
于江君、曹旭
現場采樣時間
現場采樣人員
曹旭、高彪
用人單位陪同人
過程
前期資料收集、現場調查、編制檢測方案、現場檢測,實驗室交接,實驗室分析,數據計算過程;報告初稿編制完成、進行內審,內審質控程序,報告完成終稿。
結論與建議
結論:1、本次對新都區新繁鎮金勝鋼木家具廠作業場所的木粉塵、滑石粉塵、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醛、噪聲共9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其中木粉塵6個檢測點、滑石粉塵1個檢測點、苯2個檢測點、甲苯2個檢測點、二甲苯2個檢測點、甲醛1個檢測點、乙酸乙酯2個檢測點、乙酸丁酯2個檢測點、噪聲10個檢測點。
2、用人單各崗位作業人員接觸木粉塵的短時間接觸濃度和8h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
3、用人單打磨崗位作業人員接觸滑石粉塵的短時間接觸濃度和8h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
4、用人單位噴漆作業人員接觸苯的短時間接觸濃度和8h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第1號修改單(國衛通〔2022〕14號)的要求。
5、用人單位噴漆作業人員接觸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短時間接觸濃度和8h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
6、用人單封邊崗位作業人員接觸甲醛的最高容許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
7、根據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規定,經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各崗位作業人員的8h等效A聲級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建議:(1)防護設施方面:加強各環節防塵、防毒防護設施的維護;
(2)個人防護方面:根據不同崗位需求為員工配備適用的防塵口罩、防毒面罩、護聽器、工作服等防護用具;加強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在進行作業過程中以及對各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清理過程中要注意個人防護,尤其是加強噪聲作業崗位、粉塵作業崗位、有毒作業崗位個人防護用品佩戴的監督力度;
(3)職業健康監護方面:建議用人單位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組織生產人員按各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別對粉塵、苯、甲苯、二甲苯、噪聲等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4)職業衛生管理方面: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制度,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并接受其監督檢查(網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技術審核專家組評審意見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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