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我省 食品安全 抽檢工作質量,切實加強承檢機構 管理,根據原國家 食品藥品 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 風險監測承檢機構管理規定》和《關于開展2018年青海省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承檢機構考核評價的通知》( 青食藥監綜通〔2018〕128號)要求,原省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處組織承檢機構考評組,于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對8家承檢機構進行了考評??荚u結果均合格,特此通告。
考評組采取聽匯報、查看儀器設備配置及檢驗場所、現場提問、盲樣考核、查閱原始記錄和報告等方式,對各承檢機構資質、檢驗原始記錄、抽樣與樣品管理、檢測過程管理、質量控制、數據報送、檢測報告質量等方面進行考評。針對部分承檢機構存在原始記錄信息充分性、檢驗報告規范性、樣品管理制度及記錄完整性、質控措施有效性等問題,要求及時進行整改,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和樣品管理,規范原始記錄信息填寫,采取有效質控措施,確保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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