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單位 | 宣漢宏浩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達州市宣漢縣達州普光經濟開發區普光工業園區 | ||
聯系人 | 謝忠東 | ||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項目負責人:曹旭 參與人:曹旭、廖堅、程遠秋、譚周婭 |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3.8.30 | 現場調查人員 | 曹旭 |
現場采樣時間 | 2023.8.30 | 現場采樣人員 | 曹旭、廖堅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于洪嵐 | ||
過程 | 前期資料收集、現場調查、編制方案、現場檢測,實驗室交接,實驗室分析,數據計算過程;報告初稿編制完成、進行內審,內審質控程序,報告完成終稿。 | ||
結論與建議 | 結論:1、本次對宣漢宏浩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各作業場所的硫化氫、甲硫醇、錳及其無機化合物、乙硫醇、鹽酸、汞、一氧化碳、高溫、噪聲9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其中硫化氫2個檢測點,錳及其無機化合物1個檢測點,甲硫醇1個檢測點,乙硫醇1個檢測點,汞1個檢測點,鹽酸1個檢測點,一氧化碳1個檢測點,高溫3個檢測點,噪聲13個檢測點。 2、用人單位各崗位硫化氫的最高容許濃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 3、用人單位各崗位鹽酸的最高容許濃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 4、用人單位各崗位甲硫醇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5、用人單位各崗位乙硫醇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6、用人單位各崗位錳及其無機化合物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7、用人單位各崗位汞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 8、用人單位各崗位一氧化碳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 9、據檢測結果顯示,各崗位WBGT指數檢測值在28.6~29.5℃之間,為Ⅰ級高溫作業。 10、用人單位檢測結果顯示各崗位噪聲檢測結果40h等效連續A聲級計算值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議:(1)防護設施方面:加強各環節防毒防護設施的維護; (2)個人防護方面:根據不同崗位需求為員工配備適用的防毒口罩、護聽器、手套等防護用具;加強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加強現場作業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佩戴的監督力度。尤其在進行作業過程中以及對各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清理過程中要注意個人防護。 (3)職業健康監護方面: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等要求,定期組織生產人員按各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水平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建議各崗位職業健康檢查情況見報告; (4)職業衛生管理方面: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制度,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并接受其監督檢查(網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 ||
技術審核專家組評審意見 |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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