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是供公眾進行工作、學習、經濟、文化、社交、娛樂、體育、參觀、醫療、衛生、休息、旅游和滿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場所及其設施的總稱。例如:游泳館、體育館、商場、舞廳、錄像廳、咖啡廳、游戲廳、洗浴中心,理發店、美容店等。早在1987年4月1日,國務院就頒布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旨在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
公共場所衛生標準
衛生標準是國家要求各相關行業必須執行的強制性標準:
1.旅店業衛生標準 GB 9663-1996
2.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 GB 9664-1996
3.公共浴室衛生標準 GB 9665-1996
4.理發店、美容店衛生標準 GB 9666-1996
5.游泳場所衛生標準 GB 9667-1996
6.體育館衛生標準 GB 9668-1996
7.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衛生標準 GB 9669-1996
8.商場(店)書店衛生標準 GB 9670-1996
9.醫院候診室衛生標準 GB 9671-1996
10.公共交通等候室衛生標準 GB 9672-1996
11.公共交通工具衛生標準 GB 9673-1996
12.飯館(餐廳)衛生標準 GB 16153-1996
13.公共場所用品衛生標準 WS 205-2001
公共場所衛生標準
檢驗標準是國家推薦標準;
18204.1-6系列標準是我們的主要國標檢測方法;
判定標準必須參考公共場所的衛生標準;
1.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第1部分
物理因素 GB/T 18204.1-2013
2.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第2部分
化學污染物 GB/T 18204.2-2014
3.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第3部分
空氣微生物 GB/T 18204.3-2013
4.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第4部分
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 GB/T 18204.4-2013
5.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第5部分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 GB/T 18204.5-2013
6.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第6部分
衛生監測技術規范 GB/T 18204.6-2013
衛生許可證的更換
根據《公共衛生管理條例》中第八條規定:
經營單位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在本條例實施前已開業的,須經衛生防疫機構驗收合格后,補發"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兩年復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