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建設用地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原則、內容、程序和技術要求明確實施,為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和修復提供基礎數據和信息。
土壤環境調查分為3個階段和最終的報告編制:
1. 第一階段環境調查包括:資料收集、資料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結論和分析等,主要目的是污染物的識別。
2. 第二階段環境調查以采樣和分析為主的污染物證實階段。通??梢苑譃椋撼醪讲蓸臃治龊驮敿毑蓸臃治鰞刹竭M行。詳細采樣分析是在初步采樣分析的基礎上,確定場地污染程度和范圍。若需要進行風
險評估或污染修復時,需要進行第三階段場地環境調查。
3. 第三階段場地環境調查以補充采樣和測試為主,獲得滿足風險評估及土壤和地下水修復所需要的參數。
4. 最后一個階段為編制前期工作的報告,輸出報告。